发布时间:2025-01-20 02:47:17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现在分别说明普通类型和特殊类型的办理条件:
(一) 普通类型
流动人口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1、 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连续居住满3 年
2、 有固定住所
3、 有稳定工作
4、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 缴纳社会保险费3 年以上
6、 无违法生育子女行为
7、 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 特殊类型
1、荣获居住地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
2、当选为居住地各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
3、经居住地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属于投资创业或引进人才的流动人口,可以直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现在分别说明普通类型和特殊情况所需携带材料:
(一) 普通类型
1、 近期彩色正面免冠 1 寸照片 2 张
2、 本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 居住地固定住所证明
(1)自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2)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
(3)住亲友房的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租赁房屋的提供与业主签订的一年以上租房协议或房屋租赁合同
4、 与居住地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及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个私企业)及复印件
5、 高中以上(含)文化程度《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6、 居住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缴纳3 年以上社会保险费(含3年)的证明
7、 已婚人员《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或《再生育证》,特殊情况,由当地街道(乡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其他《计生证明》及复印件
8、 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二)值得注意的是特殊类型需要额外携带的资料如下
1、提供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证明及复印件
2、人大、政协代表证明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事业单位)、当年交税证明及复印件
4、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及复印件,或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来源于
浙江政务网——浙江居住证办理